廿一的我
預計廿三四就要投身社會
早兩天
當警察的表哥跟我說
"讀飽書先好出黎做野啊你"
短短一年前,
我還是那個希望廿五歲結婚早一點收工返屋企湊仔的我.
如今,
我不以結婚戀愛為大了,
讓我多賺一點錢養家吧.
如果我要工作,
好明顯我不是個OL.
讓我多和人相處溝通幫下人喇.
曾經,想當個社工,到頭來發覺能醫不自醫.
我大概知道自己想做甚麼.
但, 其實我想做的有很多.
想試下麥當勞/七仔, 想試下坐OFFICE做文員,
想做多排FULL-TIME SALES...
試多點, 才真真正正投身社會.
時間, 可不可以慢一點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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