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七天.
我會把自己生命中出現過的重演一次.
第一天, 要重回幼稚園, 小學和中學.
細味在校園發生過的事.
第二天, 請讓我和朋友在一起.
重演發生過的癲喪事.
第三天, 是有一點貪心, 可不可以看一場齊集偶像們的演唱會.
一定要是正台最前的. 不要化妝和舞台效果了.
單純地為我演唱吧. 我會給你們最好的反應.
第四天, 應該留給我最愛的你, 和我相擁著過最浪漫的廿四小時.
第五天至最美麗的第七天, 我會冤著家人, 跟他們同一屋簷下.
我知道, 在我兩歲時曾經有短短數月一家六口住在同一個家.
除了這短短有數月, 一家六口都是分散在不同地方生活.
所以呢, 七份之三的時間是一點都不過份.
然後, 請在甜夢中帶我走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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